【公告】富喬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 期:2024年06月05日
公司名稱:富喬 (1815)
主 旨:富喬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發言人:胡銘倫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股數不超過5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自律規則」相關規定並視發行時市場狀況,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由本公司
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辦理公開申購。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80%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室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
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辦理增資發行相關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計畫,包括但不限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
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
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
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
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