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嘉晶董事會通過取得廠房案

日 期:2024年05月06日

公司名稱:嘉晶 (3016)

主 旨:嘉晶董事會通過取得廠房案

發言人:范桂榮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位於新竹科學園區新竹縣寶山鄉創新一路17號特定建物及附屬廠務設施

2.事實發生日:113/5/6~113/5/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建物及附屬廠務設施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5億元;

建物面積約為7,120.79平方公尺(折合2,154.04坪);

每坪約為新台幣208,910元(含附屬廠務設施)。

交易總金額不含相關稅負。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 交易相對人:台灣高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本公司母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 原因:為擴充本公司化合物半導體事業需增加廠房及廠務設施投資,

關係人擬出售其位於科學園區廠房,為利於園區內管理,擬購入關係人廠

房及廠務設施。

(2)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廠房為自建,故不適用

(3)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無

(4)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廠房為自建,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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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買賣雙方所簽定合約履行。

(2)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估價報告及市場行情。

(3) 決策單位:

嘉晶電子:經董事會通過。

台灣高技:經董事會通過後,提113年股東常會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 不動產(建物)--日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 150,782,800 元

(2) 動產(附屬廠務設施)--國霖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 304,303,9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日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蔡坤杰

國霖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吳國禎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蔡坤杰:(99)新北估字第000069號(換發)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蘊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蔡佳瑜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540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擴充化合物半導體事業,提升產能及國際競爭力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向關係人交易取得不動產(建物)及動產(附屬廠務設施),總金額共新台幣4.5億元。

其中,不動產(建物)為關係人自建,自建完成距本交易訂約日已逾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