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亞太電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遠傳電信(股)公司合併案,依法向債權人

日 期:2022年04月15日

公司名稱:亞太電 (3682)

主 旨:亞太電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遠傳電信(股)公司合併案,依法向債權人

發言人:俞秀鴻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4/15

2.公司名稱: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公司法第73條及企業併購法第23條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民國(以下同)111年4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與遠傳電信(股)

公司(下稱「遠傳電信」)以吸收合併之方式合併,由遠傳電信為存續公司,本公司

為消滅公司。本合併案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1年9月30日,自該日起,本公司帳列之

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遠傳電信概況承受。

三、本公司債權人如對前述合併案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自111年4月15日

至111年5月15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以郵戳日為憑,

郵寄地址為臺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2號8樓 財務部收)向本公司提出異議,逾期未表示

者即視為無異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