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律會:是否收諮詢費非辨別真假律師標準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全國律師聯合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媒體報導提及「多數律師不會收諮詢費」與事實不符,收費與否不可能作為辨別真假律師的標準,民眾若對律師身分有疑慮,可致電查詢。
新聞稿指出,自由時報昨天晚間發布「如何辨別假律師?法務部傳授3撇步」一文,該報導敘及「多數律師不會收諮詢費」等語,容有誤會,特此澄清。
全律會表示,民眾向律師進行法律諮詢,律師依法律專業、經驗進行個案分析與判斷,付出相當時間及心力,本應獲取相對報酬,律師因此收取諮詢費用,乃理所當然。
全律會說,報導稱「多數律師不會收取諮詢費」易誤導民眾觀念,且與事實不符,當然更不可能作為辨別真假律師的標準。
此外,律師在行政機關、民意代表處、公益團體處駐點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情形與醫師免費義診相同,都是公益活動性質,並非專業服務常態,不應與一般律師法律諮詢混淆。
新聞稿提到,有鑑於「司法黃牛」氾濫,法務部特別建置「律師查詢系統」,提供律師姓名、照片、律師證書字號等資訊,並提供律師除名、停止執行職務及5年內其他懲戒處分紀錄和懲戒決議書可供查詢,足供大眾判別諮詢對象是否為「領有律師證書」且「確實有執業」的律師。
全律會表示,民眾若對律師身分有所疑慮,亦可致電全律會或各地方律師公會查詢,將樂意提供服務。(編輯:李亨山)1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