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參選宜蘭縣議員沒上榜 又涉恐嚇取財、持毒判1年4月
去年以無黨籍身分競選宜蘭縣議員落榜的魯秀傑,被查出和胡姓男子洽談投資烏石港餐廳和飯店修繕工程事項不順,竟夥同男子黃宏騏亮槍恐嚇對方,嚇得胡男只得付50萬元買平安;而檢警在搜索時另發現他持有咖啡包、K他命等毒品。宜蘭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毒品罪判1年4月。可上訴。
檢方查出,魯秀傑和胡男洽談投資2000萬元,要修繕礁溪某飯店,並打算將飯店當作「天道盟太陽會宜蘭分會」設立據點,但雙方事後未談妥,而衍生投資糾紛。
去年3月31日晚間,魯秀傑找小弟黃宏騏到胡男辦公室施壓,魯秀傑聲稱,「工程款已經支出,你就是要賠,找誰都沒有用。」黃宏騏亮槍恫嚇胡男,胡男事後付出50萬元擺平,但他事後又指示小弟去胡男辦公室想再勒索50萬元,但職員不從而未得逞。
即使去年11月間他仍如火如荼競選縣議員,檢警仍展開大規模搜索約談,赫然在魯男住處發現他持有5克以上的咖啡包、FM2及K他命等第2級、第3級毒品,檢方更懷疑他是天道盟太陽會宜蘭分會會長,而他之後指定黃宏騏接任,因此依恐嚇取財、毒品及組織犯罪等多項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魯男僅承認持毒,但否認恐嚇,他辯稱,當天只是去協調裝潢款事宜,而胡男給的款項是雙方協調好的,他也不知道黃男當天為什麼會帶槍,沒有恐嚇犯意。宜蘭地院並不採信他的供詞,恐嚇取財判10月、毒品判8月,合併執行1年4月。
不過,法院另認定,魯秀傑和黃宏騏雖然承認,兩人都當過「天道盟太陽會宜蘭分會會長」,但檢方對於組織犯罪部分舉證不足,無法清楚證明「天道盟太陽會宜蘭分會」構成犯罪組織,也無法證明兩人如何主持、操縱、參與「天道盟太陽會宜蘭分會」,因此判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