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遠雄港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實際發行價格、代收存款機構及存儲款項機構)

日 期:2023年10月18日

公司名稱:遠雄港 (5607)

主 旨:遠雄港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實際發行價格、代收存款機構及存儲款項機構)

發言人:許厥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2/10/05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2/09/26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2/08/31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50,000仟元

發行股數:35,000仟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0元

10.員工認股股數:增資發行新股數之10%,計3,500仟股。

11.原股東認購比率:增資發行新股數之80%,計28,000仟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增資發行新股數之10%,計3,500仟股,以公開申購方式

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

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子公司。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10/31

17.最後過戶日:112/10/26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0/27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0/31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2/11/2~112/11/7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2/11/8~112/11/9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10/18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和分行及其全國各地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金控總部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26日金管

證發字第112035590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

前於112年8月31日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