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駁回光洋科董事長變更登記案 商業司:過程有疑義 不予變更登記

【民眾網編輯范哲瑋/綜合報導】

靶材大廠光洋科(1785)董事會於11月5日臨時動議解任原董事長馬堅勇,補選新董事長王炯棻,並於11月9日向經濟部提出董事長變更登記。不過經濟部商業司認為不具備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的例外情事,不符合法規,於20日正式發函駁回新董事長變更登記。

商業司說明,光洋科於11月9日申請解任原董事長及補選新董事長變更登記案,經濟部認定今年11月5日董事會以臨時動議提案解任原董事長,因不具備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例外情事,不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4項規定,因此不予登記。

因董事長變更登記案遭經濟部否准,現任董座仍為馬堅勇,必須再召開董事會或於下一年度改選時才能進行變更。光洋科公司派對商業司的決定表示,「這是正義的彰顯!」未來定當於產業經營上回饋社會,再度謝謝商業司明察,還給光洋科公道。

而提出變更申請的王炯棻身兼玉璟公司法人代表聲明回應,光洋科於11月5日董事會,經在場全體9名董事過半數同意下,通過解任馬堅勇董事長職務、選任玉璟代表人王炯棻擔任新任董事長,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4項所定「突發緊急情事或正當理由」要件,認為於法自屬有效,對於經濟部一反常態及慣例等進行實質審查,且在錯誤的認事用法之下駁回前開申請,深感遺憾,並將依法提起訴願以資救濟。

光洋科市場派與公司派原訂在12月24日與12月27日,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股臨會鬧雙胞引起政府部會關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12月8日表示,不出改選的急迫性,裁定兩場均不得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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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獨立董事吳美慧於20日表示,將發函予光洋科公司及主管機關,請光洋科公司及主管機關依法辦理停止召集股東臨時會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相關公告及重大訊揭露事宜,以維護光洋科公司暨全體股東之權益,同時也呼籲獨立董事吳昌伯應即刻停止召集27日之股東臨時會,以免徒生法律爭議,並造成光洋科公司暨全體股東權益之重大且不可回復之損害。

(圖片取自光洋科)
(圖片取自光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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