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溶劑新標準 僅留丙二醇及甘油
萃取食用油、香料的己烷、丁烷等溶劑正式被從食品添加物刪除,衛福部食藥署今(20)天預告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草案,僅保留可供為載體使用的丙二醇及甘油2項,其餘的溶劑則改以加工助劑來管理。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這次修正主要是配合去年3月2日預告訂定「加工助劑衛生標準」草案,將萃取用溶劑成分移列為加工助劑管理,只保留 無法去除的丙二醇及甘油仍列為食品添加物溶劑,刪除己烷等5項溶劑的使用範圍、限量及規格標準。
食藥署強調,將對市售食品的食品添加物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3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