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前董事長 魏應充 將三度入獄 心情平穩

喧騰一時的頂新油品案,前董事長魏應充入獄執行去年初剛出監,最高法院29日再針對其餘犯行,依食安法販賣假冒食品罪、及刑法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10月,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4年4月,合計9年2月定讞。魏應充將第三度入獄,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對此,頂新集團內部人士29日轉述:「三董(魏應充)心情平穩,很關心團隊的穩定性,也希望大家保持正常步調,基金會繼續維持公益步調,味全龍繼續朝季後賽目標前進。」

頂新油品案纏訟多時,2019年最高法院判決魏應充因違反食安法等罪,有26罪判決定讞,其中19罪可易科罰金,另7罪刑度從有期徒刑7月到1年6月不等,合計判刑5年9月,另犯45罪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定,魏應充販賣假冒食品等39罪成立,6次犯行無罪。有罪部分,19罪得易科罰金,應執行4年4月徒刑,以1,000元折算1日;20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

魏應充首次入獄是因味全混油案,被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2年,入監服刑500多天後,於2018年12月18日假釋出獄;之後又因頂新劣油案部分定讞,2019年底再被判決4年8月,隔年1月再度入監服刑,直到2021年1月19日假釋出獄。如今隨著最高法院針對其食安法販賣假冒食品罪、及刑法詐欺取財罪判決定讞,魏應充將第三度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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