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一年!前公司稱匯錯款竟嗆:快還錢不然去你公司

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前公司以發錯薪資為由,要求原po還錢。(示意圖/翻攝資料照)
前公司以發錯薪資為由,要求原po還錢。(示意圖/翻攝資料照)

大部份公司都是採取隔月發薪,很少有「發錯薪水」的問題。不過近日,就有網友表示公司以發錯薪水為由,要她將款項轉回,更搬出法規與律師,嗆「快點還錢,不然X說要去你公司」。文章一出,網友紛紛看傻。

日前,就有一名網友在大學生論壇《Dcard》上以「公司薪水誤發」為題發文指出,她已經離職前公司一年了,前公司突然發訊息表示曾誤發薪資,要她將款項轉回,還附上「全國法規資料庫」,稱已向律師咨詢。原po透露,這已經是發生第二次了,而這次還是發生在3月,拖到4月才跟她說,讓她直呼「超扯超誇張」。

原po直言:「我是沒差這點錢啦,前面沒扯什麼律師的我可能會好好匯回去,後面他這樣一講我倒是很好奇我不匯會發生什麼事欸」。她表示這是一位不是店長的正職員工,平常說話也很機車,但礙於他職位比原po高,所以原po也沒多說什麼。不過原po離職後,還遭受到這樣的態度,忍不住附上對方的訊息截圖,怒嗆:「我不兇一點對不起我自己啊」。

對方嗆快點還錢,威脅要去原po公司找她。(圖/翻攝自Dcard)
對方嗆快點還錢,威脅要去原po公司找她。(圖/翻攝自Dcard)
對方嗆快點還錢,威脅要去原po公司找她。(圖/翻攝自Dcard)
對方嗆快點還錢,威脅要去原po公司找她。(圖/翻攝自Dcard)

文章一出,就引起全網熱議「請對方找律師來跟你說,最近詐騙猖獗搞不好一不小心變成洗錢帳戶呢」、「你說自己來找我拿,我懶的去匯錢,憑什麼你們的失誤我買單,還要幫你跑腿」、「自己匯錯人家都還沒講話就直接搬出律師」。

根據民法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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