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宏遠證子公司宏遠投顧決議合併瑞聯投顧
【時報-台北電】宏遠證(6015)代子公司宏遠投顧公告董事會決議合併瑞聯投顧案。合併基準日訂為113年5月30日。
合併存續公司為宏遠證持股達100%子公司宏遠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宏遠投顧),合併消滅公司瑞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瑞聯投顧)。
此吸收合併案為現金合併,不需因本合併案而發行新股,合併後初估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併購目的為創造綜效。
本次合併採取現金支付,合併基準日當天支付。合併後有助於提昇營運績效、產生綜效,以提升競爭力,對於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應存在正面效益。
併購資金為現金對價,資金來源為宏遠投顧自有資金。(編輯:沈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