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實新新併已送件 如需補件會盡速通知

金管會證實,今 (3) 日收到台新金 (2887-TW) 與新光金 (2888-TW) 合併案的送件申請,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表示,後續會依照相關程序來盡速審查,如果需要補件會盡速通知兩家金融機構;侯立洋透露,先前與業者溝通順暢,主管機關也有提出相關要求及說明,會再去確認是否符合。

談及新新併送件進展,侯立洋表示,金控機構如欲合併,必須由兩家一起送件來向主管機關申請合併的許可,今天已經收到台新、新光兩家金控遞件申請的資料,會依照相關程序來審查。

至於後續補件時程,侯立洋說,相關書件是否符合、完備,需要經過檢視才會知道,因此無法預測主管機關何時要求補件,他重申會盡快展開審查,如需補件也會請業者盡快補充資料。

至於台新、新光與主管機關溝通的情形,侯立洋表示,和業者的溝通很順暢,業者若有需要討論,雙方都會進行討論。相關的文件部分,也會提出相關要求或說明,對方就會依照相關的說明來去提供資料,最後是否有送出符合所需的資料,會檢視之後再去確認。

談及審查時限,侯立洋說,原則上,新新併審查沒有規範的期限,所以就回歸到行政程序法的 2 個月,但這個前提是沒有需要補件或釐清的部分,況且如有需要還是可以延長。

侯立洋重申,會先檢視新新併遞出的文件完不完備,如果需要補件的話,會盡快請他們來補充說明,或是補充文件,我們會再來積極的審查。

新光金持續與旗下子公司工會溝通員工安置計畫,侯立洋表示,業者必須檢附跟工會協商或勞資協議會議的紀錄,會檢視是否有相關的文件,以及計畫內容是不是取得共識,都會盡快檢視。

此外,由於新新併早在 9 月送件公平會審查,外界關切,金管會與公平會審議結果先後出爐是否會相互受到影響?侯立洋說,與公平會是採不同的法律,「沒有什麼先後的問題」,不管誰先誰後准駁,台新、新光都要依照程序取得同意才可以進行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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