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送件 闖關金管會
「新新併」正式遞件,金管會3日對此表示,已經正式收到台新金與新光金一起遞件申請的資料,將依照既有的規定與程序進行審查。
10月9日新光金與台新金股東會皆順利通過合併案,新光與台新兩金控在與金管會溝通以後,趕在今年以前、12月3日正式送件。
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表示,依照規定,金融機構要合併的話,要由兩家金融機構一起送件申請核可,3日有收到台新金與新光金兩金控的遞件申請資料,正依規定程序進行審查,「送來就會開始審」,審核過程中,發現不齊全的資料,會在過程中請兩金控一起補件。
由於兩金控與工會還在進行協商,之後會請兩金控補件?侯立洋指出,3日才收到申請,書件符不符合、是否完備,要經過檢視後才會知道,可能還會要求補件,會盡快審查,有需要補件會盡快補充。因為兩金控是一起申請的,資料會一樣,是一致的內容來送件,要求補件的話,也是兩金控要一起補。
有關審查時間,侯立洋說明,審查沒有規範時間,依照行政程序法原則上兩個月,但前提是沒有補件,有需要時可以延長,會檢視文件齊不齊全、完不完備,請兩金控補件以後,會再繼續審查。
侯立洋強調,兩家金控與金管會的溝通都很順暢,審查書件時會向兩金控提出要求與說明,兩家金控也會依照相關說明來提供資料,至於是否符合金管會需要的資料,會檢視後再去確認。
兩金控也都有送件到公平會,侯立洋補充說,金管會與公平會的審查沒有先後,依照相關規定,金融機構合併案要取得金管會與公平會兩邊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