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缺失?生前超時工作80小時未報加班 北分署人事主任調離現職

勞動部今(11)日公布北分署霸凌案重啟調查結果,吳姓公務員自8月起每日清晨5點多就到辦公室,大約晚上7、8點下班,保守估計生前超時工作80小時卻未有加班申請。勞動部長洪申翰也表示,會建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將北分署人事室主調離主管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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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生前超時工作80小時,卻未打卡加班。圖/記者王詩婷攝
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生前超時工作80小時,卻未打卡加班。圖/記者王詩婷攝

調查報告指出,以進入北分署(門禁刷卡)時間判斷今年8月1日起至事件發生前,吳姓公務員每日均清晨5點多就到辦公室,加上訪談同事表示,吳員平日大約晚上7、8點下班,另也有事發前兩周之影像紀錄佐證,在扣除午休1小時,保守估計吳員於事件發生前3個月,每月平均加班工時為80小時以上,明顯有長時間工作之情形。

洪申翰說,公部門工時過長隱匿加班是常見狀況,前北分署長謝宜容第一時間向上回報的內容強調「吳員輕生是個人因素,與工作或同事無關」,而這樣的說法明顯與此次調查不同。

洪申翰指出,北分署在人力上的配置方面,公務員比例低,大部分是約聘人員或是委任,因此會針對人力配置積極向行政院人事總處爭取;在沒有如實申報加班部分,會確實來做要求。

針對人員懲處,洪申翰說明,將秘書室主任劉麗利調離主管現職,另外,由於人事室的人員調動勞動部權責,因此建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將北分署人事室主調離主管現職;至於副分署長李燕玲,則是會把新調查出的訪談事證,重新請北分署內的考績會再做一次判斷。

勞動部在11月20日的考績會決議,將謝宜容記兩大過免職;勞動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記一大過;北分署直接督導離世同仁的副分署長李燕玲申誡2次、秘書室主任劉麗利小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