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亞太簽增補協議 合併期限延至6月底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合併案宣布展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023)年初拍板通過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合併案,但全案尚未通過公平會核准,因此雙方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將原本的合併期限展延至6月30日,若屆時仍未完成審查,可再展延至8月31日。
今年初NCC通過2項電信合併案,即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目前正待公平會點頭。而公平會4月時曾經透露,遠傳與亞太合併案還在請業者補件中,未進入正式審理階段,且將關注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2大重點。
事實上,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原本簽訂的合併契約,期限至4月30日,若未取得NCC及公平會的核准,符合一定條件可以展延;如今確定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因此簽訂增補協議,使合併期限延至6月30日,屆時若還是沒有獲得核准,可再延至8月31日。遠傳電信預計今年第4季前可完成合併,縱效將在1年內發揮,挹注「新遠傳」的營收與獲利。
公平會先前強調審理合併案有2大重點,包括市場競爭和消費者權益,其中對市場競爭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將是關鍵,畢竟結合後形成三雄鼎立,市場會變得相對寡占,可能導致業者產生「任意漲價」,因此將審慎評估。
此外,消費者權益也是公平會審查重點之一,像是亞太電信、台灣之星用戶過去享有較低的資費,遠傳電信、台灣大哥大是否會承接被併業者與用戶簽訂的舊合約,也會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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