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黨派皆挺媒體議價立法 學者要政院速提草案
針對媒體議價是否要立法,國內遲未有進一步進展。多名學者6日質疑,印尼成為亞洲第一個立法要求平台付費的國家,台灣雖然比印尼更早討論此事,至今並無具體成果,呼籲行政院、數位部應儘快研擬院版媒體議價法法案。對此,數位部表示,會將意見帶到跨部會議討論。
學者認為,有關數位平台未付費即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在歐盟以外的國家,已有多個國家立法成功。澳洲2021年初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Google跟臉書已在這部法律的推促下,跟澳洲媒體達成每年2億澳幣(41億新台幣)授權費。加拿大2023年6月通過《線上新聞法令》(Online News Act),該法令要求數位平台公司使用新聞內容時,必須付費給媒體,並且和媒體簽署商業協議,並在2023年12月底生效。Google同意每年支付1億加幣(22.5新台幣),以造福新聞產業。
緊接著,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也於今年2月20日宣佈,他已簽署《出版商權利法令》(Publisher Rights decree)法令,要求Google母公司Alphabet、臉書母公司Meta等數位平台必須付費,才能使用印尼媒體內容,以保障媒體與全球科技公司的公平競爭。該法令將於2024年8月生效。
國內為解決數位平台使用新聞內容未付費的不公平競爭問題,多名學者於2022年9月,提出台灣版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並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已有立委張廖萬堅、林楚茵、范雲等先後提出《議價法》草案。
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表示,數位部與新聞業與數位平台的對話會議,只有對話功能,沒有實質進展,不希望再延宕下去。經聯繫發現,跨黨派都支持媒體議價議題,包含順利連任的立委林楚茵、林宜瑾、范雲等,已將媒體議價法草案重新提案,民眾黨也已將媒體議價法列入黨團優先法案,正研擬條文準備提草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表示支持力法,呼籲應把握上半年法案會期的時機。
此外,王立達也提到,生成式AI透過文字跟圖片資料重新生成內容,與新聞議價本質相同,要從著作權法調整。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唐士哲也說,AI產品透過媒體報導內容作為訓練資料集,已涉及著作權,為此,美國和歐盟都已經展開相關討論。
針對上述意見,數位部表示,謝謝各界指教,數位部也注意到去年底,紐約時報針對OPEN AI使用紐約時報的其數百萬篇文章來訓練 ChatGPT 等人工智慧技術,侵犯了其版權提出告訴,先前在立法院也有委員質詢生成式AI進行資料學習時對媒體內容著作權的影響。這些各界的意見都會帶到行政院跨部會專案小組討論,以凝聚社會各界共識。惟對於下次何時開會尚無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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