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北除夕垃圾只收到晚上6時 初一至初三停收

【時報-台北電】農曆春節即將到來,明年1月28日除夕當天,新北市垃圾自上午提前收運至傍晚6時,1月29日至1月31日農曆初一至初三則停止收運,2月1日農曆初四恢復正常垃圾收運。但考量1月28日除夕晚間至1月31日農曆初三停收期間,民眾仍有倒垃圾需求,新北市特別設置70處定點收運站方便民眾交付垃圾。

環保局表示,為維持各定點的環境整潔,稽查員除架設移動式監視器外,亦將機動巡查取締,一旦查獲民眾於非開放時段隨意棄置垃圾於定點收運站造成環境髒亂,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告發,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上述70處定點收運站詳細地址及開放時段可至「新北樂圾車」網站查詢。

環保局提醒,民眾交付垃圾時,應依規定區分一般垃圾、廚餘和資源回收物等3類,廚餘或資收物請勿隨意混入專用垃圾袋一起丟入垃圾車。尤其危險物品務必要先行妥適處理,以免因車斗內的密閉空間,加上經過機器擠壓、摩擦產生火花而造成爆炸,造成第ㄧ線收運人員及後端處理廠安全的疑慮。

另外,大掃除期間如有清運廢棄大型家具需求,請撥0800-010-857或各區清潔隊預約專線,並請提前向清潔隊預約登記以利安排於年前清運;明年1月20日至1月28日將僅受理預約年後的清運。如家中整理出不需使用但外觀良好且功能正常的茶几、櫃子、床組、餐桌椅、書桌椅、電扇或腳踏車等家具或家電,亦歡迎提供環保局「幸福小站」媒合予需要之弱勢家庭,詳情歡迎至「幸福小站」餘裕物資媒合平台查詢與登錄。

此外,民眾清運廢棄大型家具時,請務必遵守與清潔隊約定的時間、及放置地點,切勿隨意棄置或提前搬出,也嚴禁事業廢棄物或家具行之廢棄物混入。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隨意棄置事業廢棄物可處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經查獲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或未依許可內容清除處理廢棄物而隨意棄置,得移送檢警偵辦。(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慰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