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永大解任獨董案陳世洋勝訴 日立需賠償近200萬元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雖然永大電機在2022年4月21日下市,成為日立全資子公司,但後續官司還在進行。而最新判決結果出爐,當初經營權大戰,日立所支持的獨董黃福雄律師認為另一獨董陳世洋違反獨立董事權責,召開股臨會,提案解任並獲同意,遭當事人陳世洋不滿名譽受損以及損害賠償提告,「會計師告律師」成為當時焦點。高院昨日傍晚判決日立永大應給付陳世洋新臺幣1,971,249元,及自民國111年12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利息。

整起事件源自日商日立株式會社製作所於2020年10月取得永大機電過半股權後,其所支持的獨董黃福雄律師認為另一位獨董陳世洋逾越審計委員會職權,執意作成股利配發建議案,附和公司主事者意見,違反獨立董事權責,故於2021年2月8日股東臨時會提案解任並通過。

陳世洋當時表示絕對不接受在毫無正當理由下,以莫須有的說詞召集股臨會,以過半股權優勢霸凌不順己意的優秀獨董,使他不能再為公司及股東盡監督之責。為捍衛獨董制度與他個人名譽,依公司法向律師黃福雄以及永大提告連帶賠償,必須賠償在永大剩餘董事任期的薪酬損失,以正視聽。

對於判決結果,陳世洋表示證明當初解任理由是錯誤的,但遺憾的是無法繼續為全體股東再次要求日立提高收購價格來捍衛其權益。

日立於2018年以每股60元提出收購永大,但在陳世洋以會計師專業及小股東抗議下,最後日立提高至65元仍遭質疑永大市值被低估,最後陳世洋於2019年4月18日召開股臨會泛寶佳派取得5席多數董事席次永大變天,但隔年日立再次反撲最終以72元高價買入某外資股份取得過半股權,永大並於2022年4月21日成為日立全資子公司經營權大戰畫下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