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賓士超車「狂逆向」檢舉遭退件 警:法條錯

一名騎士在5日上午10點行經三峽安坑路,看見前方一輛賓士車超車後,沿路逆向還差點撞上對向騎士,事後他向警方檢舉,但警方回覆卻說「違規事實不符」,退回檢舉,讓他覺得難道是警方刻意放水?對此,警方表示,是他檢舉法條不對,他們已經依道交法第47條第2款,開罰最重2400元。

賓士車想超車橫跨單黃線後,卻一路逆向行駛,這讓後方騎士看不下去,趕緊鳴喇叭示警。

連續按了好幾聲喇叭,駕駛依舊不理,因為對向明明有機車,他持續逆向還差點撞上黃牌重機。

當事人林先生v.s前方險遭撞騎士:「到底在幹嘛,有人車這樣開啊,有人車這樣開是不是,他一直滑手機,現在在幹嘛啦。」

不只差點被撞的騎士怒火中燒,後方林姓騎士也看不下去。

當事人林先生:「第一時間沒閃,算了,到後面又遇到第二台車,他也不閃,對面有人耶,你為什麼不回來(原車道)。」

其他民眾:這樣子就是給他撞下去,他的車也會壞,對方會不會死,也不知道。

投訴人認為,駕駛行為太危險,因此向警方檢舉,不依規定駛入車道,但回覆內容卻讓他難以接受。

當事人林先生:「為什麼就是這駕駛,做這麼危險事情,就被放水放掉的,那種感覺我就覺得滿傻眼的。」

超車逆向險撞,發生在5日上午10點的新北市三峽安坑路,警方表示,事後接獲兩名騎士檢舉同輛轎車,警方檢視影片後認定,這名駕駛違反的是47條第2款,最重罰2400元,當初騎士檢舉的法條,有問題。

三峽交通組長潘文通:「違規情節跟法條規定不相符,所以不舉發,那檢舉法條是以第47條第二款,對面有來車交會超車。」

林姓騎士事後,也再檢舉對方危險駕駛,警方也在審核中,畢竟對用路人來說,行駛在道路上只要稍微不留意,很可能就會發生事故,忽視交通規則,更可能釀成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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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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