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原期保證金 調高1.5倍

期交所26日調高智原期貨契約(IP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因智原(3035)經證交所於7月24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7月25日至8月9日。

期交所依規定調高智原期貨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於7月26日起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8月9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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