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政府採購原住民代金計算方式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時報-台北電】《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政府及公立事業等,沒有依比例僱用原住民,須繳納代金,但代金金額卻出現與實際採購金額過高等情況,司法院大法官認定代金的計算方式未設適當調整機制,在此範圍內違憲,2年內完成修法。

本案聲請人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因審理中國人壽在2012年得標台中市府的標案,採購金額只有164萬,但依法依差額人數乘於每月基本工資後,竟要繳交294萬多元代金,法官認為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810號解釋,為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的計算,在特殊個案情形,難免無法兼顧其實質正義,立法者未就此設調制,在此範圍內違憲,有關機關至屬於釋憲公布之日2年內修法。(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