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全台16家SRF發電廠 桃園占5家

【時報-台北電】全台到2023年已有16家SRF發電廠,桃園就占5家,共使用20多公噸SRF做為燃料,但燃燒SRF衍生空汙,常令居民擔憂。環境部10日表示,已禁止燃燒後可能產生戴奧辛的料源進入SRF製造及使用端,目前SRF發電廠是比照焚化爐標準管理,今年6月底前將預告修正草案,加強管制SRF運用方式。

環境部統計到今年5月為止,全台SRF製造廠共49家,包含台中市9家、苗栗縣6家、彰化縣6家、桃園市5家、台南是5家、屏東縣5家 、高雄4家、雲林縣3家、新竹縣2家、宜蘭1家、花蓮1家、南投縣1家、嘉義縣1家。

針對SRF製造及使用端,環境部設有「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今年3月修正過,主要加強SRF製造廠料源管制、加嚴SRF品質標準及建立產品分級制度、新設廠採3階段實質審查等。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副署長林健三表示,以往新設廠只需經過地方環保局書面審查,現改為先書審、試運轉期間現勘、營運後現勘,主要確認SRF廠製造設備是否符合規範、能否正常運轉、人員是否有操作能力等。

他指出,環境部已管制包含燃燒後可能產生戴奧辛的料源,例如含有氯的塑膠,不得進入SRF製造及使用端,汙泥也不可製成SRF。此外,也依照燃燒產生熱量訂出1到5級,不同等級SRF可配備不同空氣汙染防治設備。

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也表示,目前包括戴奧辛、粒狀物排放標準都有設立,今年6月底前第2次預告修正的資源循環燃料等級成分標準、使用規範,包含規範各等級SRF應使用不同汙染防治設備、管末排放增訂重金屬及戴奧辛排放標準。(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蔡佩珈/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