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股市》當沖降稅三讀 元月2日台股交易免先徵後退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證交稅條例》延長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交稅稅率千分之1.5為3年,至116年12月31日。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次依證交稅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證交稅由代徵人於每次買賣交割之當日,按規定稅率代徵。(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吳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