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股市》平盤下禁放空,現股當沖不受限

【時報-台北電】台股今(24)日起禁止平盤下放空,金管會強調,先賣後買的現股當沖不在此限,但「禁止改類」,即投資人必須先確保自己一定能回補券源沖抵,否則視同違約。

證期局表示,這次祭出平盤下不得放空,優先是關注台股的「價」、即大盤走勢,但交易量也必須兼顧,因此只先限制信用交易融券及借券者,不得以低於前一營業日收盤價,進行放空,但現股當沖部分則不受限。

也就是說,要進行現股當沖者,仍准予以低於前一營業日收盤價的價格,先行賣出股票,但1點左右,券商即會急call客戶補券,若在2點30分前,客戶無法完成補券,過去券商會替客戶進行「改類」,即轉為融券或借券,不必當天回補股票,但今日起,現股當沖無法回補者,嚴禁改類。

簡單說,若今日客戶仍想進行先賣後買、且賣出價低於21日收盤價的現股當沖,券商會先提醒客戶相關風險、及無法完成補券沖消的後果,若客戶仍是要進行先賣後買現股當沖,則當天2點半無法補券者,券商會先代協助客戶借券沖抵,隔天第一盤,券商會用漲停板價格,即以前一日收盤價110%,替客戶強制買回股票,等於放空的投資人不僅沒有賺到放空價差,還可能賠上臨時借券的高利息、及隔一天用漲停價買回股票的損失。(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