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銘旺科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代收存款機構及存儲款項機構)

日 期:2024年07月08日

公司名稱:銘旺科 (2429)

主 旨:銘旺科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代收存款機構及存儲款項機構)

發言人:劉真真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06/17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06/06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3/05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400,000,000元及4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18.5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計4,0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增資發行股數之80%,計32,0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731.45866572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

計4,0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土地廠房、收購亮崴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綠能子公司、

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7/08

17.最後過戶日:113/07/03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04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08

20.股款繳納期間:113/07/17-113/07/26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7/08 (補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補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壢分行 (補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計劃所訂之內容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

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