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星光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3月16日
公司名稱:華星光 (4979)
主 旨:華星光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王雅瑜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巿中壢區文化路166號(海豐海鮮餐廳海悅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資金貸與改善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4)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6)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7)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8)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本公司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就112年股東常會其持有已發行股份
總數1%以上股東之提案採書面受理,其受理期間訂於112年4月7日至112
年4月17日下午四時止,受理處所為桃園市中壢區合江路6號華星光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2)視訊輔助股東會召開時間:112年06月20日09時00分
(3)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條之2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
理準則(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等相關規定辦理。
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
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
(網址: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
/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2年5月21日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
(112年6月17日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
辦理註冊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
,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
112年5月21日起至112年6月17日下午四時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003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
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
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
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
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
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
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
不得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
,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
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
表決權為準。
ix.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
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無
法排除達 30 分鐘以上,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
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
本公司訂於112年6月21日9時整於桃園巿中壢區文化路166號(海
豐海鮮餐廳海悅廳)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
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
x.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發布重大訊息。
xi.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