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正誤植)中福接獲股東翁弘林等共計20人依公司法173條之1規定共同召集中福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時程與作業

日 期:2024年06月21日

公司名稱:中福 (1435)

主 旨:(更正誤植)中福接獲股東翁弘林等共計20人依公司法173條之1規定共同召集中福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時程與作業

發言人:陳建

說 明:

1.接獲召集權人通知日期:113/06/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8/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802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

如有調整變動,以召集通知記載或重訊公告為準)。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7/2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2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3年7月22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3.辦理過戶機構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4.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700-8899。

5.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民國113年7月22日(星期一)16時30分前親臨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

236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7月2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其他: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有關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事務將委託「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寄發及補發、委託書統計驗證、股東辦理

委託出席、股東臨時會當日之股東報到程序與討論事項之結果與議案表決統計)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之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176號B1,電話:(02)8787-1118。

(3)其他應公告事項:

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本次

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本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

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康和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8787-1118)洽詢開會事宜或於

當日前往出席本次股東臨時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本次

股東臨時會15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

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2.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76號B1,電話:(02)8787-1118,並副知證基會。

3.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

4.本次股東會會議主要內容若有公司法第172條規定之事項除列舉於召集通知外,

其主要內容,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點選

「基本資料/電子書/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含存託憑證資料),輸入本公司

代號及年度後再選取股東會相關資料)查詢。

5.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4席,訂於民國113年7月12日

起至民國113年7月23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

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

6.受理董事提名公告:本次董事應選名額為4席,訂於民國113年7月12日起至民國

113年7月23日止受理提名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

監事相關公告。

7.依公司法第192條1規定,擬訂113年7月12日至113年7月23日(17時止,送達為憑)

或於113年7月23日下午五時前寄(送)達受理處所(均以收文戳章為憑)為受理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股份之股東提名申請期間。受理地點為「台北

市中正區仁愛路二段99號16樓A(甄明法律事務所)」,收文時間為每日9時至17時

(以送達之收文戳章為憑)。

8.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司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新任獨立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有關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新任獨立董事兼任內容

,將依選舉結果在本案決議前公告補充之。

9.本次股東臨時會尚未決定是否發放紀念品(開會28日前再行公告)。

10.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8月6日至113年8月18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3.其他說明:本次股東臨時會係由股東翁弘林等共計20人依公司法173條之1規定

自行召集,故輸入文字等項,均由共同召集權人依法負責,倘有

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處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翁弘林等共計20人依公司法173條之1規定,通知本公司共同召開113年

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謹依法先行公告如上,如有必要將再行補充公告。

2.公告內容係依召集權人提供予本公司代為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

變動、未依規定時限公告或違反法令規章,均由該召集權人負其全責,倘

有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