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月光投控代子公司環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向日月光集成電路製造(中國)有限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4年10月30日

公司名稱:日月光投控 (3711)

主 旨:代子公司環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向日月光集成電路製造(中國)有限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吳田玉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於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橋出口加工區南區龍桂路501號之廠房

(下稱「標的房產」)

2.事實發生日:113/10/30~113/10/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標的房產租賃面積為66,336.29平方公尺,折合20,066.73坪

每單位價格(未稅):每日每平方公尺租金約為人民幣0.6762元

交易總金額(未稅):每月租金(未稅)為人民幣1,345,679.03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預計為人民幣31,243,251.02元(約新台幣140,844,57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日月光集成電路製造(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月光集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為同一集團之關聯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為關係人交易對象之原因:

基於業務及廠房空間之整體規劃和管理考量,透過集團內廠房空間之有效運用,可活化

資產之使用效率。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標的房產所有權始終屬於日月光集成公司,相關交易僅為租賃,不

涉及買賣;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

標的房屋所有權始終屬於日月光集成公司,相關交易僅為租賃,不涉及買賣。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且經租賃雙方一致同意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依環維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0月3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