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零售減資基準日、換股作業計畫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項(更正舊股票最後交易日、舊股票最後過戶日)
日 期:2023年01月05日
公司名稱:新零售 (3085)
主 旨:新零售減資基準日、換股作業計畫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項(更正舊股票最後交易日、舊股票最後過戶日)
發言人:吳浩銘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1/05
2.減資基準日:111/12/0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辦理112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111年11月1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
通過,且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2月06日證櫃監字第
1110203168號,並奉臺北市政府府產業商字第111561507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
擬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58,038,577股(含私
募有價證券普通股45,157,415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290,192,890元整(含私募有價證券普通股225,787,080元),銷
除已發行股份29,019,289股(含私募有價證券普通股22,578,708股),每股面額
10元,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健全資本;依公司法第168條之
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50%。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29,019,288股(含私募
有價證券普通股22,578,707股),每股金額10元,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份總金
額290,192,880元(含私募有價證券普通股225,787,07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
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500股(即每仟股減少500股);減資後不足
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前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減
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發放現金至元為止,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
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基準日:111年12月07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2年02月01日。
(3)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12年02月02日至112年02月10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02月03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02月06日至112年02月10日。
(6)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12年02月10日。
(7)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112年02月13日。
(8)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
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東,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
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舊股票,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宏遠證券提供)、
股東原留印鑑章及證券集保存摺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舊股票、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
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換發
股票申請書及證券集保存摺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
手續。
(4)原存放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票
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326-8818
(八)上述減資換發作業程序,若有異動或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決定之或依公司
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2/02/10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2/0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2/10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2/02/13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6,440,581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22.19%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換股作業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更動,依股東臨時會決議授權
董事長處理,本公司將另行公告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