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罩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剩餘期限不繼續辦理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日 期:2023年03月03日
公司名稱:光罩 (2338)
主 旨:光罩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剩餘期限不繼續辦理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發言人:楊貽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0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1年7月26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不超過125,000仟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
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
2.考量發行期限將屆滿,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111年第一次股東
臨時會決議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