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罩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剩餘期限不繼續辦理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日 期:2023年03月03日

公司名稱:光罩 (2338)

主 旨:光罩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剩餘期限不繼續辦理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之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發言人:楊貽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0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不適用。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1年7月26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

不超過125,000仟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

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

2.考量發行期限將屆滿,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111年第一次股東

臨時會決議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