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勞權指南3】離職後還能領年終嗎?勞動部來解答

新的一年即將到來,不少人會在年前提離職,根據人力銀行調查,有高達93.4%的上班族,考慮要在「年前」換工作,創下了近12年新高。不少想轉職的勞工也憂心,離職後是否會領不到年終獎金。對此,勞動部官員表示,仍要回歸勞資約定發放年終的基準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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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勞工年末憂心,離職後是否會領不到年終獎金。(示意圖/Getty Images)
不少勞工年末憂心,離職後是否會領不到年終獎金。(示意圖/Getty Images) (Witthaya Prasongsin via Getty Images)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指出,部分事業單位會在年底將近時,評估公司獲利及分紅進行調整,但由於公司發放年終為民俗,並無強制性行政規範,因此要回歸各個公司的公告,或是工作規則的訂定。

黃維琛說明,公司與勞工有約定年終獎金要「何時在職」才發,就要回到勞雇約定內容判斷,他舉例,有些較寬鬆的公司會訂定年終獎金的發放日以及基準日,只要基準日以內在職都算數;而有些公司則是規定,發放日時勞工在職才能拿到年終獎金。

離職預告期遇到年終發放能領嗎?

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要終止勞動契約時,應在規定期間預告雇主,也就是所謂的「離職預告期」。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於10日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於20日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

黃維琛表示,只要勞動契約沒有中止,就算是離職預告期也仍算是在職期間,勞工無論持續上班、請謀職假或其他假別,都算「在職期間」,因此若勞資雙方約定發放年終,且發放基準日仍在職,依舊領得到年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