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警政署廢肇事分析,交部反對

【時報-台北電】警政署通令11月起,不再做肇事原因分析研判表;對此,交通部有異見,近日將行文警政署盼維持現狀。惟警政署表示,沒法源依據授權警方鑑定肇事原因,新版初判表會如期上路,但將參考各方意見,再綜合考量。

現在民眾發生車禍,只要報案,警方到場後會先協助和解,否則就受理成案,由專責車禍事故員警採證、分析肇因,30天內完成肇事原因初步分析。

不具公證力 決定修正

警政署表示,今年5月曾邀交通部、衛福部開會研商,會中交通部不贊同廢除初判表,但因舊版初判表提供可能肇事原因給當事人參考,遭學者及民眾質疑有適法性疑慮,加上初判表不具公證力,未被法院作為判決參考依據,才決定修正。

交通部表示,民眾不接受警方初步分析,才會再向所在地車鑑會申請再鑑定,但比例僅3%到5%,之後還可將案件送覆議會鑑定,等於有三次鑑定機會,且申請車鑑會和覆議會需付費,但警方提供分析表不收費。

缺初判表 責任難釐清

前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說,全台1年50多萬件車禍,等於百萬人要面對車禍後衍生的行政、民事、刑事問題,比治安案件多出10倍以上,11月以後,民眾僅可拿到違規告發紅單,沒車禍責任分析研判表,在無法釐清責任歸屬情況下,民眾恐會深陷保險公司、鑑定會,甚至法院間糾纏,讓車禍成為民眾揮之不去的夢魘。

何國榮說,僅不到5%民眾會向車鑑會申請再鑑定,等於高達95%民眾信賴警方專業和公正性,不該輕易將實行10年的制度全盤廢除。

警專責制 訴訟量大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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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交通事故處理專責制度是經長期努力建立,且製發分析研判表給車禍當事人,作為協調理賠、減少鑑定會、覆議會的負荷,大幅減少民刑事訴訟,也是警察為民服務最好、最重要的專業表現。

交通部指出,近期已彙整各地交通單位意見,將行文給警政署表達意見,希望維持現狀,至少也要對較無爭議、責任明確的事故,提供民眾分析研判表。

台北市政府已行文交通部,表達反對廢除肇事分析,市長柯文哲今將召集交通局和警察局開會討論後續因應方式,其他各地地方政府也多持反對或保留意見。

(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蔡偉祺、林郁平、陳鴻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