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期貨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及電子及金融選擇權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系列報導2-0050期貨 降低隔夜風險

俄烏戰爭爆發加劇通膨,消費者購買力下降;美國聯準會升息,致經濟成長下修,美國科技股及成長股價格大幅波動,連帶影響我國期貨市場夜盤震盪,交易熱絡,5月份日均量達57萬餘口,占同商品日盤交易量比重達七成。

111年6月27日期交所再添夜盤生力軍,元大台灣50ETF期貨納入夜盤交易,提供ETF投資人更直接避險工具,隨著國際市場變化機動調整部位,精準降低隔夜風險。

雖然元大台灣50ETF期貨在日盤13:45就收盤,但考量商品特性,需配合受益憑證分配收益進行契約調整,相關作業包含(1)產製標的受益憑證分配收益應調整買賣方權益數之名冊,及(2)確認調整型契約各月份契約未平倉量不為0者方能繼續在夜盤掛牌交易,該等作業皆需俟全市場結帳完成並需相當作業時間,故於下午5時25分開盤。

另外ETF期貨配合現貨市場事件訂有相關之處理方式,常見的樣態包括:當ETF分配收益或執行分割/反分割,期貨將配合進行契約調整;當ETF規模小、流動性不佳或暫停融資融券,期貨將配合停止加掛新月份契約;當ETF停止買賣或恢復買賣,期貨將配合停止交易或恢復交易;當ETF終止上市,期貨將配合終止上市。

考量夜盤交易及部位歸屬於次一日盤,納入夜盤交易之ETF期貨,當發生現貨市場ETF分配收益或ETF停止買賣等事件時,ETF期貨契約之處理方式生效時點將提前至前一夜盤,例如:元大台灣50ETF(證券代號:0050)將於7月21日(除息日)分配收益,因元大台灣50ETF期貨(契約代碼:NY)納入夜盤交易,故契約調整生效時點為7月20日開始交易的夜盤。其餘現貨市場事件,生效時點仍與現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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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考量現貨ETF於夜盤時段未開盤,夜盤價格未必完全反映隔日標的走勢,ETF期貨納入夜盤後比照台股期貨,指定為夜盤「豁免代為沖銷商品」。期貨商對交易人之夜盤風險控管方式同現行,夜盤交易時段倘交易人帳戶權益數低於維持保證金,且僅留有本商品等豁免代為沖銷商品之部位時,期貨商無須發出高風險帳戶通知;風險指標達代為沖銷標準時,期貨商無須沖銷本商品等豁免代為沖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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