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香港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 擬3月生效
【時報-台北電】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放寬有關淨資產審查及計算的規定,有關優化措施將由今年3月1日起生效。
在優化措施下,申請人只需證明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日期前六個月(優化前為兩年)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在計算淨資產規定時,申請人與家庭成員共同擁有的淨資產或淨資本當中,由申請人絕對實益擁有的份額會獲考慮。
此外,透過申請人全資擁有的合資格私人公司的投資,將可計入「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的合資格投資金額。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自去年3月1日推行以來,首10個月接獲申請超過800宗,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的申請733宗,已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240宗,預計可為香港帶來的投資金額逾240億港元。(編輯:張嘉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