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經濟弱勢保戶 宏泰人壽推借款優惠利率方案
宏泰人壽落實經濟弱勢保戶關懷,響應政府政策於每年1月推出經濟弱勢保戶借款優惠利率方案,符合資格及條件的保戶備妥相關文件即可申辦;借款年利率參考114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利率標準,以2.16%單利計息。
宏泰人壽保全部協理丁淑珍表示,經濟弱勢保戶借款優惠利率方案申辦期間固定為每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此方案主要的對象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屬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家庭之成員及經濟困難者。
其中,如因失業、無薪假、非自願離職、雇主實施減班休息、協商減薪、雇主營收衰退而減少獎金等因素,使得實際收入減少導致經濟困難的保戶,可檢附一定期間內薪資證明、扣繳憑單或失業證明等文件作為申請佐證。
借款期間以第1次借款日起算,最長為3年。保戶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借款期間滿3年後,尚未償還的保險單借款將回歸依宏泰人壽公告之借款利率年複利計息。
此外,單一要保人於此一方案最高累計借款金額為新台幣10萬元,借款後如自行清償或保單相關給付代償借款本金,再行增加借款之金額就不再適用此一方案的優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