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員工安置待溝通 新新併可先送再補件

【時報-台北電】台新金控、新光金控合併案的送件進程,由於「員工安置計畫」還未達成共識,三方(台新、新光、工會)仍持續協商。金管會12日表示,還未收到申請文件,依之前富邦金與日盛金案例,可先送件再要求補件,「早送跟晚送意義不大」。

台新金與新光金在10月9日分別召開股東臨時會,兩金控股東均同意通過合併案,但至今超過一個月,還未正式向金管會送件審查。據了解,主要是新光金、台新金正與新光銀工會、新光金旗下所有員工,針對安置計畫協商共識。

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表示,還未收到台新金與新光金的遞件申請資料。依法應由擬合併的金融機構共同申請許可,陳報書件包含合併契約書,當中包含受雇人權益,要有妥善的安置員工計畫,包含檢附與工會切商的會議紀錄,勞資有召開會議、達到共識的計畫,送件後會檢視相關書件,是否有符合雙方共識的內容。

依之前富邦金與日盛金併購的案例來看,當時送件時員工安置計畫也還沒共識,待與員工取得共識後再補文件,「(台新金、新光金)要送件可以,但會要求補件。」

送件後,金管會會檢視文件是否齊全,員工安置計畫也在書件中,假設還未達成共識,會請兩金控與員工取得共識後,請兩家金控修改計畫、進行補件。

至於送件後的補件流程,侯立洋說:「沒有規定只限一次,準備好就可送件。」若文件未齊全,過程中也還是會要求補件,金管會也未規定最晚的送件期限。(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戴瑞瑤、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