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測拒繳罰金 強制扣薪扣存款一定要足額清償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貫徹「強力執行酒駕裁罰專案」,近來有3名酒後開車的駕駛,1名拒絕酒測的駕駛,共遭裁處了6筆罰鍰,由於4人都延遲或拒繳,經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扣押4人金融機構存款債權或薪資債權後,都已足額清償,全部徵收新台幣48萬5000元。新北分署表示,一定會貫徹執行決心,讓酒駕及拒絕酒測的駕駛付出沉痛代價,達到警惕酒駕行為的效果及防杜酒駕歪風的目的,確保用路人安全。
新北分署表示,49歲潘姓男子,家住台東縣長濱鄉,分別於2019年2月21日下午5時40分、2019年8月23日清晨6時41分及2020年9月11日下午4時52分,在新北市土城、三重及板橋等地遭警察攔檢,都因無照酒駕,分別被移送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9萬元及18萬元。
潘男僅自動繳納1萬5000元,還欠34萬5000元,去年8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傳繳後,潘男雖主動繳納3次,各5000元,卻積欠33萬元。去年11月底強制扣得郵局存款33萬元,足額清償。
新北分署指出,另1名40歲陳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永和區,於2018年12月22日凌晨2時5分,開車在永和區遭警察攔檢,因拒絕酒測,被移送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陳男僅自動繳納2萬元,剩餘7萬元就置之不理,去年11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新北分署傳繳,仍置之不理,去年12月中扣得銀行存款7萬元,足額清償。
新北分署表示,1名家住新北三重區的45歲孫姓女子,2019年1月3日深夜11時27分,騎機車在三重區遭警察攔檢,因5年內第2次酒駕,被移送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孫女僅自動繳納3萬5000元,欠下5萬5000元就不繳了,去年10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新北分署傳繳,仍置之不理,才於去年12月中徵扣銀行存款5萬5000元,足額清償。
執行官表示,另1名33歲李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樹林區,2016年2月3日凌晨2時28分,開車在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遭警察攔檢,因酒駕被移送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6萬6800元。李男僅自動繳納5萬1800元,還欠1萬5000元,直到2019年4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
李男經新北分署傳繳後,仍置之不理。執行署於是多次扣押銀行存款及薪資,終於足額清償1萬5000元,連同使用牌照稅及綜合所得稅欠下的金額約1萬1000元,也一併徵起扣存。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荷包,萬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政府「酒駕零容忍」的決心。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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