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三種人注意了 今年不會收到稅額試算書

【時報-台北電】各地區國稅局4月21日起,陸續以掛號寄發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紙本稅額試算通知書及相關書表;或以郵簡或簡訊方式,通知民眾利用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稅額試算書表加密PDF電子檔案。

但國稅局也提醒,有三種情形者,國稅局不另行寄發紙本通知書,僅採郵簡或簡訊方式通知:一、111年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自行以憑證((含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健保卡及密碼」及行動自然人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者。

二、於去年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自行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搭配線上驗證碼,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且111年度經試算無應自行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者。三、110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作業,惟未採用者。

北區國稅局也同時說明納稅義務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符合稅額試算案件的繳(退)稅方式:一、繳稅案件:於繳納稅款後,即完成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收據聯為繳納憑證,免再送交國稅局。

納稅人可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行動支付工具、現金(票據或ATM轉帳)、信用卡、委託取款轉帳或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即時扣款等方式繳納稅款。以現金繳稅者,於112年5月1日至5月31日持國稅局寄發的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繳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也可以至四大超商繳納,或以自然人憑證或經註冊的健保卡,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繳納。

至於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線上登錄者可以憑證、行動電話認證或納稅義務人的「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線上驗證碼」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回復確認。至於電話語音確認,納稅義務人110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111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者,得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回復確認。(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傅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