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體能門檻 男降女升

男女一「試」同仁女警執勤,與男警一樣都要投入第一線,體能測驗也越來越嚴格。上圖為台北市交通大隊為女警們進行勤前教育。左圖為女警花蔡佩穎(左起)、辜瓊妮和潘則孝騎上重機巡邏。(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徐子晴╱台北報導】 近年來國考體能測驗引發討論,考選部昨天建議,修正警察特考體能測驗項目,男女將一致考立定跳遠、1200公尺跑走;男女身高標準也擬下修3公分,降為男性162公分、女性157公分。 考選部去年底全盤檢討體能測驗,考試院會昨天二度討論警察特考測驗標準,為考量外勤員警執勤常遭遇危險情況,需有良好瞬間爆發應變能力,考選部規畫將警察特考的體能測驗項目,從現行的仰臥起坐及引體向上,修正為「立定跳遠」;至於跑走,男性1600公尺、女性800公尺,也將修正為男女都跑1200公尺。 跑走的合格標準,現行為男性1600公尺494秒以內合格、女性800公尺280秒以內合格;考選部擬修正為男性1200公尺350秒以內合格,女性1200公尺380秒以內合格。考選部解釋,海巡特考、國安情報人員特考,都採用1200公尺跑走測驗,工作性質與警察相似,因而參考統一標準。 此外,考選部也擬在基本的體能檢定項目增加「握力」,男女合格標準均為30公斤,以因應警察拖曳犯人的工作需求。 不過,警察特考體能測驗修正方向引發考試委員質疑,認為拿掉現行女性優勢項目,且男女都採一樣距離測驗,恐不利女性。也有考委質疑,不能因為考生要求,就下修身高,應兼顧治安工作需求,且體能測驗應視不同職能需求有不同規定,要求考選部再檢討。 考委趙麗雲指出,現行體測項目問題不在於男女有別,而是「職能到底需不需要」;目前考選部規畫的體能測驗中,僅限跑走、立定跳遠等「下肢肌力」,並未測試「上肢肌力」,綜觀世界各國,包括美、英、法、紐澳、瑞典、韓國、加拿大等國,警察考試都可測試上肢肌力。 針對不利女性的質疑,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考選部與警政署修改體能測驗的考量,並非應考人為男性或女性,而是考量如何的測驗標準才能使應考人把工作做好,目前已經將男女差異納入考量,並未排除女性從警。 警察特考3月即將開始報名,董保城指出,下周將再召開小組審查會與警政署討論測驗項目和標準,盼能趕在下周四考試院會通過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