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泉盛(4159)決議合併協和新藥,暫定換股比例0.8787:1,合併基準日3/26

公告本公司召開董事會決議與協和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之重大訊息記者會

1.事實發生日:106/01/09

2.公司名稱: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經106年1月9日董事會決議與和協和新藥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並於106年1月9日

下午18時30分在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新聞稿內容如下:

泉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泉盛生技)為國際級抗體新藥公司,專注於

過敏症、自體免疫疾病以及癌症治療用抗體藥物開發。目前已成功建構全球最大規模

全人抗體庫、抗體高效能篩選優化技術、抗IgE相關過敏症藥物開發平台、臨床前抗

體功能性驗證平台、穩定高產量抗體生產細胞株開發技術等抗體新藥關鍵技術。應用

這些技術平台已成功開發多種抗體新藥,主要產品線包含已進入臨床二期的

FB825 Anti-CεmX過敏疾病抗體新藥、正在美國進行臨床前開發的FB704A抗IL6全人

源抗體新藥以及其他兩項具有市場獨特性的生物相似藥。

協和新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協和新藥)為專注於適體藥物(DNA Aptamer)新

藥物研發以及擁有獨特肺癌幹細胞技術平台之新創公司,分別由中央研究院、國立臺

灣大學等尖端研究機構全球專屬授權引進多項DNA創新藥物與化學小分子研發成果,包

括拮抗PD1、PD-L1與CTLA-4之抗癌小分子藥物以及肺癌幹細胞藥物篩選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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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技術平台不僅支持癌症治療藥物開發,也應用於新穎腫瘤標的的探索,可用以開

發全球創新的抗腫瘤新藥。

泉盛生技(4159)與協和新藥為擴大營運規模、強化新藥研發族群,提升國際市場

競爭力等策略發展目標,兩家公司分別於今日(106年1月9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合併案。

泉盛生技為存續公司,協和新藥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名稱為「泉盛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協和新藥與泉盛生技暫定換股比例為1:0.8787(即每1股協和新藥

普通股換發0.8787股泉盛生技普通股)。

此議案將在兩家公司於106年2月24日召開之股東臨時會中討論通過並經主管機關

核准後確定,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6年3月26日。合併後泉盛生技之實收資本額約為30

億元,透過雙方互補特性之資源整合及管理、人才與資源共用,未來將全力展開國際

臨床發展及授權,為股東創造最大權益。

泉盛與協和二家公司具互補、互利特性,應用泉盛藥物開發的經驗與基礎將協和

產品快速帶入臨床。協和特有的癌症藥物以及新穎腫瘤標的平台,可強化泉盛癌症產

品線,增加獲利空間,謹就其互補性、互利性說明如下:

1.協和目前主力為學術界進入藥物開發的前端基礎研究,而泉盛著重藥物開發中

後端包含臨床前與臨床開發。

2.泉盛抗體產品線多聚焦於免疫疾病,抗癌抗體部分產品線較弱,以抗體藥物總

體市場而言,抗癌抗體市場仍占抗體藥物總市場40%以上。

協和癌症幹細胞與免疫檢查點藥物開發,衍生的藥物開發機會以及癌症幹細胞

新穎標的,恰好填補泉盛抗癌抗體的缺口,協和亦需要泉盛平台增加藥物開發

價值。

3.協和產品線仍在早期開發階段,泉盛藥物開發經驗以及藥物開發平台,將可協

助協和縮短產品開發的學習曲線,加速藥物進入臨床。

4.兩者結合將涵蓋現在主流的抗體藥物市場以及未來核酸藥物市場,擴大市場涵

蓋率,增加研發的實力。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