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房東逃漏稅 可附五大文件檢舉
【時報-台北電】國稅局指出,過去我國房東多半未申報租賃所得、涉及逃漏稅,甚至以提高房租為由阻擾房客遷入戶籍或申請租屋補貼。面對惡房東,官員建議,房客可檢附租屋地點、姓名、房東逃漏稅年度、租賃契約、匯款證明等五大文件給國稅局,稅務人員將立案處理。 近年來政府採取輕稅簡政措施,像是2018年所得稅改調降個人稅率、提高扣除額,有效減輕個人稅負擔,但受疫情影響,如今財源捉襟見肘,財政部看準地下經濟規模龐大、近三成GDP、上看4兆元,透過對地下經濟課稅、把失去的稅基找回來彌補稅收,國稅局表示,長期逃漏稅的房東就是首要目標。 官員指出,房東申報租賃所得、依照所得稅法可適用優惠比率,其收入有47%可列為成本費用、免繳稅,只有53%收入要計為所得,若適用20%綜所稅率,實質稅率也才10.6%(53%*20%)。 然而,仍有很多不肖房東逃漏租賃所得,除了房東自己隱匿未報稅以外,也以提高房租為由、不讓房客設戶籍或列舉房租支出與租屋補貼,導致房客損失節稅權益。 為了鼓勵民眾檢舉逃漏稅,國稅局以熱心服務為導向,只要是民眾檢舉案件成案、稅務人員都會做專案處理。 但過去民眾檢舉房東逃漏稅多半是依照網路、報章雜誌等資訊,國稅局坦言,如果只是媒體批露內容,也未在期限內補足或提供具體證據,檢舉案件就無法成案。 按照「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規定,檢舉逃漏稅必須檢附具體可供偵查事證,必須檢附檢舉人與房東姓名住址、租賃房屋地點、租賃契約、房客的匯款證明或現金簽收條。 官員也建議,如果能額外附上同一房東出租的房屋資料,讓類似案件合併補稅、可大幅提高稽徵效率並達到檢舉目的。此外,若涉及房客與房東的民事糾紛情況,共同受害的房客們一同申告、也能及早解決訴訟問題。(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