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北北基計程車 春節加收30元

【時報-台北電】再過1個多月就是農曆春節,為因應年前送禮訪友及走春、拜年的乘車需求,北北基計程車明年1月22日至2月2日實施春節加成方案,每趟加收30元;若未按表收費,3市政府將依《公路法》裁罰。

台北市公運處一般運輸科長洪瑜敏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明年1月22日起至2月2日止,以上車時間為準,共計12天。北市境內上車乘客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駕駛須使用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若駕駛未選取春節加成鍵,只能依跳表金額收費,不得再額外加收30元。

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3市計程車春節加成同步實施,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計程車春節每趟加收30元、夜間(晚間11時至翌日清晨6時)再加收20元或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

洪瑜敏提醒,已印製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宣導貼紙,供駕駛張貼於車內,民眾搭乘計程車下車前,記得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若遇到駕駛未按表收費,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後撥打1999申訴,經查違規屬實,將依《公路法》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交通局強調,將不定期於境內重要路段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將加強執行,若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將依法裁罰。

北市今年已開罰4件計程車未按表收費,每件裁罰9000元;新北市則多為民眾事後反映,無充足證據,無開罰案例。(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劉彥宜、高鈞麟、呂健豪/連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