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京華城案明偵結 柯文哲涉貪遭求處重刑 陳佩琪、黃珊珊是證人

【時報-台北電】喧騰多時的京華城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羈押113天後,由於本週五是同案被告、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最後期限,台北地檢署明(26)日偵結起訴柯文哲10多人。據指出,柯文哲等人涉犯罪名包括《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刑法》公益侵占、背信、《洗錢防制法》、《政治獻金法》等罪,柯將被求處重刑。柯將成為因涉貪遭羈押並被起訴的第一位卸任台北市長,柯若違背職務收賄罪成立,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目前柯文哲、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時任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5名被告在押,檢方明早起訴後將5人移送北院審理,北院將抽籤分案決定承審受命法官的合議庭,由合議庭訊問後裁定是否羈押5人。

法界認為,檢方在羈押期限前夕偵結起訴,顯示檢方策略是盡量壓縮法官閱卷時間,讓柯文哲等人在檢方羈押4個月期滿後,再順利遭法院羈押,加上起訴罪名包括洗錢罪,北院將分案由重金專庭法官承審,檢方亦有藉機「挑法官」,挑選支持檢方見解的法官審理的味道。

據指出,檢方將偵結柯文哲所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2大部分,全案有20多名被告,但部分被告將因不知情,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另柯文哲等10餘人將被起訴。至於柯妻陳佩琪、立委黃珊珊、昔日心腹蔡壁如都是證人。

另據了解,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應曉薇助理吳順民2人因供出案情,可能轉為「汙點證人」,將獲檢方請求減刑。柯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人在國外未到案遭通緝,不在起訴範圍。

此外,檢方懷疑柯文哲另涉北士科、魚果市場、南港轉運站BOT、台智光4案,已發交廉政署立案偵辦。至於柯文哲等人違反《政治獻金法》行政罰部分,檢方擬函請監察院裁罰。

起訴指出,沈慶京為獲取京華城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透過北市議員應曉薇一再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等官員陳情,並對承辦公務員施壓,促使柯市府放寬容積率,事後行賄應女逾4700多萬元。

沈命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要求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共捐210萬元,匯入柯文哲指定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作為行賄「前金」。

柯明知超過560%的容積樓地板面積予京華城改建案是違背法令,仍指示時任副市長彭振聲主持都委會,運用各種手段配合提高容積率。

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作成決議,終促成京華城改建案獲取678.91%的容積樓地板面積;之後甚至更擴增到840%,致京華城案獲約5600坪樓地板面積,柯圖利威京集團約111億元。沈事成後再行賄上千萬「後謝」給柯。

另柯文哲在卸任市長前,向政商人士募款政治獻金,卻將部分款項侵占挪用、還透過親信李文宗成立木可公司,將販售競選宣傳品款項匯往木可公司後侵占。

柯及彭振聲因有部分資產,無法交代來源,涉犯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柯的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部分,則起訴簽證會計師端木正、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宗、李文娟及員工等人。

檢方偵辦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為日後沒收追徵不法所得,共扣押京華城案土地、木可公司相關帳戶3883萬7712元、柯妻陳佩琪保險箱數百萬元現金。(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