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 調至80%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明定警察、消防、海岸巡防、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的每月退休所得替代率提高至80%,人數占8成的三至六職等退警月退休金可領到7萬4544元。考試院銓敘部強調,修法破壞退撫制度,退撫基金將提早2年用罄,在2049年破產,深感遺憾。

修正案昨經院會表決三讀通過,贊成者60人、反對49人。民進黨團雖另提附帶決議,以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為由,主張修法後不咨請總統公布,但因人數不敵在野黨而被否決。民進黨51席昨日投票並未到齊。立院表決板顯示,民進黨立委伍麗華棄權,同黨立委楊曜缺席。

依三讀條文,退警所得替代率最高從現行75%提高至80%,任職15年,所得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1年,替代率增給1.75%,最高增至36年,為80%;任職滿37年至第40年者,維持80%。退警年資未滿15年者,其退休所得替代率以15年計。

修正案並明定退撫基金增加的支出,行政院應每年自公務預算辦理撥補。行政院表示無法接受,將依憲法研議各種救濟途徑。發言人李慧芝說,在野黨團提案沒有指出增加預算來源,不尊重考試院,在法案三讀前,還突襲增加消防人員、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

銓敘部長施能傑認為修法有違公平原則,「獨厚警職到難以想像」。銓敘部指出,警察人員和其他公務人員,包括其他各類危勞人員,都適用同一部退撫法律,繳交相同費率和相同繳費標準,單獨提高退警所得替代率,將破壞憲法平等原則,銓敘部無法認同。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則說,國民黨對公教人員的年改,另有法案,施能傑不該混為一談。

牛煦庭強調,《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三讀版本已是相對溫和,當初國民黨提案主張警消比照軍人所得替代率90%,50年下來退撫基金只是多花1080億,但行政院1年撥補勞保就要1000億,台電1年補貼2000億,「借用前勞動部長何佩珊金口,撥補也是改革,政府不要當慣老闆,優化從警察開始,分化從今天停止,公平從今天開始。」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則說,警消確是危勞、辛苦,但退休生活是另一階段,不能再把危勞因素當成與其他公務員區別的標準,違反公平原則。

銓敘部表示,估算未來50年基金收入減少和支出增加合計1700餘億元,財務缺口須靠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新聞來源:中國時報─周毓翔、曾薏蘋、張薷/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