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陸祭22條新規 嚴懲台獨

【時報-台北電】總統賴清德520就職剛滿月,大陸國台辦21日下午與相關部會舉行臨時記者會宣布,即日起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共22條新規,針對台獨份子最重可處死刑。陸委會同日稍晚回應表示,台灣2,300萬國民依中華民國憲法,享有不可剝奪的自由、民主與權利,大陸上述做法只會挑起兩岸人民間的對立,無助於兩岸良性發展,並呼籲在大陸的國人注意自己人身安全。

綜合陸媒報導,國台辦本次記者會是於20日下午臨時通知,且未說明主題,直到舉行前5分鐘,才放上與會人員名牌,出席單位包括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及司法部。

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開場表示,民進黨當局頑固堅持台獨分裂立場,嚴重違背台灣主流民意,嚴重破壞台海和平穩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於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頑固分子絕不容忍姑息,必須懲戒。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第二大點「準確認定犯罪」,提到以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為目的,組織、策劃、實施所列行為之一,以分裂國家罪定罪處罰,並提到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公安法制局副局長孫萍表示,以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為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期限15年,分裂國家犯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犯罪的追究期限是20年。

中國外交部21日也表示,美國近日再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決定對洛克希德馬丁相關實體和高級管理人員採取反制措施,包括凍結在中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各類財產等。(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賴瑩綺、林惟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