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報稅眉角3】多報撫養多節稅? 國稅局舉一例告訴你:會虧!
申報撫養雖然能有多一點免稅額度,但絕對不是報越多越好!台北國稅局指出,如果被撫養人收入比可以減除的免稅額、扣除額更高,那其實申報撫養會讓納稅義務人繳更多稅金,實際上就是吃虧。
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想要申報撫養親屬,被撫養人必須符合下列4條件之一:
1.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的直系尊親屬,年滿60歲或無謀生能力
2. 納稅義務人的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但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3. 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的未成年兄弟姊妹,或已成年但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4. 納稅義務人未成年的其他親屬或家屬,或已成年但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部分民眾會陷入迷思,認為申報撫養可享更多免稅額,因此「報越多越好」,但實際上卻是大錯特錯。
台北國稅局審查二科蘇股長說明,申報撫養必須把受撫養者的所得也加進所得總額內,因此若受撫養者的所得較高,甚至比原本可以享有的扣除額、免稅額還高,那麼申報撫養就不能替納稅義務人節稅。
蘇股長表示,實務上有很多長輩雖然年長沒有工作,但有不少股利收入,且金額比免稅額高很多,這時候子女最好就不要申報撫養,以免讓稅金變得更高。
此外,若是有多名兄弟姐妹同時想申報撫養父母,究竟怎麼安排最有利?她建議,因收入高的人所得稅率更高,因此安排收入越高的人申報撫養,越能省稅。(審核:葉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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