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警去年查報1511部有牌廢棄汽、機車

近年來,基隆市致力推動城市建設、發展觀光產業,然而部分民眾將髒污、銹蝕、破損或失去原效用之汽、機車,任意棄置於道路或公共區域,不僅影響市容觀瞻,也影響民眾用路安全及停車權益。

基隆市警察局為維護環境衛生、市容觀瞻及增加停車空間,特訂定相關計畫,主動查報有牌廢棄車輛,並通報環保局拖吊移置,近三年共查報了汽車五百三十部、機車二千一百三十八部。其中,一一○年查報汽車二百三十二部、機車九百十九部共計一千五百十一部,與一○九年查報的六百十九部相較,增加四百七十二部。

市警局交通隊表示,民眾如有無法再使用的車輛,應到監理單位繳銷車牌辦理報廢,再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查詢鄰近登記受補貼的合法廢車回收商,與回收商約定拖載時間及地點,回收廢車輛,不可隨意棄置。

此外,民眾如有發現占用道路之廢棄車輛,請通知轄區警察分局(有牌廢棄車)或環保局(無牌廢棄車)派員查處,亦可撥打基隆市政府1999市民熱線,由專人協助轉報權責單位處理,共同營造美麗的城市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