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 申報案件可修改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用網路申報案件,如申報人發現申報資料有誤需更正,可於申報截止日前,隨時修改已送出之申報資料。

該局進一步說明:各公司行號、補習班或事業組織因書立應貼印花稅票憑證甚多,不便逐件貼花繳納,可向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者,應分別於每年一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之十五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申報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正已送出之申報資料,免除來回奔波申報之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