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資產重分類「未卜先知」遭罰120萬元 5壽險共處分408萬元

為避免接管危機,南山人壽等五家壽險公司今年10月1日辦理資產重分類,但太晚公告,被立委痛批「未卜先知」。金管會今(20)日正式開罰,針對5家公司負責人總計處分408萬元,其中以南山人壽最重罰120萬元,其他像國壽、新壽、台灣人壽、中壽各罰72萬元。南山至今未公告,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說,將要求其補公告。

壽險業今年前三季海外債券部位評價大減,衝擊淨值,部份公司跌破監理門檻,南山人壽一度淨值轉為負數,為免被接管危機。金管會11月11日才宣布允許壽險業資產重分類,南山人壽就宣布9月底已完成經營模式變更,資產重分類、淨值有救了,立委郭國文今(12)上午在立法院財委會質疑痛批南山「有通天本領、未卜先知」,是「官商套招」、監理放水。經營模式變更卻未發布重訊應開罰,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與證期局局長張振山都允諾處理。

證期局今日正式開罰!副局長張子敏說,南山人壽淨值變動比較大達到3265億元,由淨值比由負數的-0.83%變正數,影響較大,而且沒公告,因此罰5倍最重,國壽淨值增加2426億元,台灣人壽增300億元以上 新光人壽增386億元,中壽增300億元以上,因此對南山罰比較重。

此外,張子敏也補充裁罰依據,是以民國96年力霸重整案延遲公告被罰2百多萬,復興航空是因簽重大契約延遲公告罰96萬元,2家公司遭處分金額比這次還高,最低是4~10倍,因此衡量這次情節沒那麼高,因此曾遍決定以罰3倍為主。

金管會今日通過5壽公司未依規定時限公告資產重分類資訊,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裁罰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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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南山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等5家壽險業者,已決定變更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核屬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對公司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應依規定於事實發生日起二日內辦理公告。

惟查南山人壽迄未依規定辦理公告,而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等4家壽險公司則有延遲公告情事,核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衡酌違失情節輕重,對南山人壽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120萬元,並對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各72萬元。

金管會重申資訊公開之即時性、正確性及完整性,為奠定資本市場公開、透明及有效運作之重要基石,為保障投資,公開發行公司應落實證券交易法資訊公開之作為義務,妥適評估應公告事項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於規定時限內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充分揭露攸關投資人決策之相關資訊,降低資訊落差,以維護股東及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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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葉憶如:22年財經主流媒體資歷,從2000年Web1.0泡沫化到Meta元宇宙Web3.0,見證台灣大小企業集團興衰史,歷經國際5次金融危機。認為金融即生活,無所不在,再難的理財知識要淺白的說。無論老小都該理財,你不理財,財不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