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113/5/17安美得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購置不動產案(簽訂買賣契約)

日 期:2024年05月23日

公司名稱:安美得 (7575)

主 旨:補充113/5/17安美得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購置不動產案(簽訂買賣契約)

發言人:陳致祥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名稱:新北市五股區五工段土地及建物。

標的物性質:做為自有廠房使用。

2.事實發生日:113/5/23~113/5/2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664.10平方公尺(200.89坪)

建物面積:共1,710.16平方公尺(517.32坪)。

車位面積:共773.28平方公尺(233.92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94,7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竣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易標的物共三筆建號,分別各簽訂一份合約。

廣告

付款條件(分四期付款):

第一期:新台幣6,250,000/7,000,000/6,220,000,共19,470,000元。

第二期:新台幣6,250,000/7,000,000/6,220,000,共19,470,000元。

第三期:新台幣3,125,000/7,000,000/6,220,000,共16,345,000元。

第四期:新台幣46,875,000/49,000,000/43,540,000,共139,415,000元。

契約限制條款:依照不動產賣賣契約書辦理。

其他重要約定:依照不動產賣賣契約書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酌市場行情及專業鑑價機構鑑定之價格。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以新台幣194,700,000元為上限,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事務所: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201,875,4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毛秉基。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本公司長遠發展及規劃。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05月1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05月1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113/5/17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取得不動產案,並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在交易總金額

不超過新台幣194,700,000元之範圍內全權處理本次取得不動產相關事宜;本公司於

113/5/23正式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故補充公告交易相關資訊。